6月27日,记者从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日前,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老头乐”上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魏某辉被依法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挡获现场
日前,违法行为人魏某辉(男、54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川ah**6c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俗称“老头乐”)从成都沿321国道经球溪往隆昌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资中城南东干道段时,被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威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拦截。
民警调查核实后,依法对魏某辉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结合平时查处情况分析,“老头乐”驾驶人以中老年人居多,大多没有取得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载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该民警称,“老头乐”性能差、底盘轻,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车身内部也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相关安全配置,驾驶员又普遍年纪偏大,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作出判断,行驶安全难以保障。此外,“老头乐”的生产制造准入门槛低,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正常机动车国家标准,绝大部分车辆不能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不能上道路行驶,不能合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追责、赔偿的难度很高。
资中交警提醒:
1.家中有老年人的,请不要将“老头乐”作为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或出行代步工具,要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2.市民步行外出时,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尽量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不争不抢,待绿灯亮起时再走。
3、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随意变道、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要边拨打接听手机边骑车。
4、夜间出行时,穿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最好能够佩戴反光物件用来反射车辆的灯光,以便司机提早发现。
资中交警希望广大市民多向家里的老人灌输交通安全知识,对于年龄较大的老人,劝其不要独自驾驶车辆出行,可以选择公交车或子女开车搭载等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