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资中县公安局获悉,连日来,资中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
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
案例一:
2024年5月18日11时许,钟某全驾驶无号牌蓝鹰牌正三轮摩托车由球溪镇张家桥社区往甑子坝村方向行驶,行驶至甑子坝村10组时,被资中交警大队球溪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通过查询得知,钟某全驾驶证已注销,钟某全的行为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资中县公安局对钟某全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5月22日16时31分许,温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至资中县双河场镇处时,被资中县交警大队双河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温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资中县公安局对温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5月23日,曾某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从龙江场镇驶往龙江镇百乐村,当车行驶至247国道1458公里500米处时,被资中交警大队龙江中队民警查获。
经调查,曾某富从未取得符合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d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资中县公安局对曾某富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资中公安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